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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民们得管好自己的嘴,乱吃河豚小心中毒!!! [打印本页]

作者: 孙运舟    时间: 2012-11-25 21:08
标题: 市民们得管好自己的嘴,乱吃河豚小心中毒!!!

河豚有毒但味道鲜美,经常有人冒险食用,但也有吃河豚中毒身亡的情况。7月6日,记者从市食品稽查局获悉,为防止食用河豚中毒,我市从即日起组织开展餐饮企业严禁加工制作河豚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同时,市民如发现有违法加工、经营河豚的,可以拨打电话0792-8153110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据市食药监部门专家介绍,去年国家药监局就明确要求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一旦发现餐饮单位违规,有关主管部门可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食药监部门提醒市民,几乎所有种类的河豚都含河豚毒素,人食入该毒素0.5毫克-3毫克就能致死。




  

2012年3月8日上午,江西省九江市,在位于鄱阳湖口的九江钢厂第四码头附近,工作人员发现一头已经死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江豚。这是一头成年江豚,重约20公斤,身体较为肥壮,半张着嘴,头顶上有一块一元硬币大小的伤口,还在不断地流出红色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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